2013年春節元旦,正逢主日,台北聖教會主任牧師王宏宜以「離開曠野,走向自由與豐盛」為題證道。
他勉勵大家,新的一年要努力成為主的見證人。「離開曠野」就是脫離捆綁轄制,並在奪回失落給仇敵的權柄的同時,努力為主做見證。
王宏宜牧師主引的經文<約翰福音>4:3-30,39-42是大家熟悉的井邊婦人的故事。她從認罪悔改,到為主作見證的成長過程,值得大家注目與學習。透過王宏宜牧師的講解,大家更清楚看到耶穌的慈愛與智慧。
井邊婦人是一個沉淪在罪中之樂的社會邊緣人,因為她思想無出路,不受社會接納,心靈受傷、孤獨、沮喪、對人猜疑,開始離群索居。可是慈愛的耶穌並沒有拋棄她,反而主動接近她。
「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。耶穌對他說:請你給我水喝。」王宏宜牧師說,對井邊婦人而言,她已自我失落到一無是處,但耶穌卻讓她有給人幫助及服務的機會。
耶穌對井邊婦人的關心從生活化介入話題,顧及到婦人的自尊,吸引婦人面對生命的需求,告訴她說:「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;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。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,直湧到永生。」
婦人於是改稱耶穌為「先生」,她說:「請把這水賜給我,叫我不渴,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。」就在這一刻,婦人因信恢復與神的關係,解除罪惡的壓制、仇敵的控告與轄制。
那婦人便開始為神作見證,她公開對大家說:「他(耶穌)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。」於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,求他在他們那裡住下,他便在那裡住了兩天。
因耶穌的話,信的人就更多了,便對婦人說:現在我們信,不是因為你的話,是我們親自聽見了,知道這真是救世主。
王宏宜牧師指出,井邊婦人從心裡認罪、悔改、為主作見證到得救,在短短的時間就完成了。井邊婦人做得到,我們也可以做到,上帝更期待我們做到,期待我們和祂親近。新春伊始,正是宣告為主服事做見政最好的時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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